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
2018-11-24 15:22:04 点击:
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,现将机构改革后启用的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山东省税务局印制新版发票,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,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,长轴为3厘米,短轴为2厘米,边宽为0.1厘米,内边线使用大写汉语拼音“SHANDONGSHUIWU”微型字母组成,上环刻制“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”字样,中间刻制“国家税务总局”字样,下环刻制“山东省税务局”字样。字体为楷体7磅,印色为大红色。
二、新版普通发票名称。山东省税务局印制新版普通发票统一调整名称为:山东通用机打发票、山东通用手工发票、山东通用定额发票、山东汽车客运发票。
三、发票监制章式样、普通发票票样、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见附件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衔接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)的附件《:山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》同时废止。
四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发票监制章式样
2.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
3.普通发票票样
4.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2018年8月10日
一、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山东省税务局印制新版发票,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。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,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,长轴为3厘米,短轴为2厘米,边宽为0.1厘米,内边线使用大写汉语拼音“SHANDONGSHUIWU”微型字母组成,上环刻制“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”字样,中间刻制“国家税务总局”字样,下环刻制“山东省税务局”字样。字体为楷体7磅,印色为大红色。
二、新版普通发票名称。山东省税务局印制新版普通发票统一调整名称为:山东通用机打发票、山东通用手工发票、山东通用定额发票、山东汽车客运发票。
三、发票监制章式样、普通发票票样、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见附件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衔接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)的附件《:山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》同时废止。
四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发票监制章式样
2.普通发票名称及规格清册
3.普通发票票样
4.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》的解读
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2018年8月10日
- 上一篇: 淄博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18/11/24
- 下一篇: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2018/11/24